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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山东济南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通知

济南市201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1.报名条件

报考人员须持有山东省财政厅、济南市及各县(市)区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符合《关于做好201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及有关工作的通知》(鲁财会[2014]5号)文件规定的各项报考条件。

2.报名方式

3.时间安排

4.现场审核确认

初、中级资格考试济南市设1个市直报名确认点和11个县(市)区报名确认点,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只设1个报名确认点。各报名确认点详细地址、联系电话见附件。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在本市范围内任选审核点确认,不得跨市审核确认。2014年不再设立初中级省直审核点,报考初中级资格考试的省直属管理会计人员到单位所在地审核点确认。报考高级资格考试的省直属管理会计人员仍需统一到省直审核点确认。

5.注意事项

2014年不再安排补报名,请及时报考。

2013年在山东省报考中级资格且部分科目考试合格的报考人员不必进行现场审核,可直接进行网上交费。2013年度在外省报考中级资格且部分科目考试合格的报考人员,今年在山东省报考中级资格的,须进行现场审核。

由于中级资格考试成绩实行连续两年滚动管理,在2014年度报名时请务必正确填写个人姓名和身份证号,以获取本人2013年度考试的“档案号”。因填写错误导致2014年的考试合格成绩与2013年的考试合格成绩无法合成的,后果自负。

考生由他人代报名及代缴费造成考生缴费或报名失败,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参加各类社会机构培训的考生,不得由培训机构在《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单位盖章处”代为盖章。

对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考生,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

济南市财政局

鲁财会〔2014〕5号关于做好201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及有关工作的通知.doc